术语解释
进港装载货物目录(舱单)
进港装载货物目录 · 进港舱单 · 进港载货清单 · inbound manife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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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港装载货物目录是把船舶或飞机所载货物全部列明、向海关申报的清单。必须先被受理,才能卸货并搬入保税区;海运须在进港 24 小时前、空运须在进港 4 小时前提交。
通常称作舱单。它是某一航次所载货物的完整明细,由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向海关申报。
上面列明的是 MBL 层级的并单及其内含的 HBL。船公司、航空公司提交的称为主舱单,货运代理就自己并单内的各票货物提交的称为分舱单。两者齐备,海关才知道这艘船上装了什么。
申报时限
- 海运 — 进港 24 小时前。来自中国、日本等近距离航线的,在装货港开航前
- 空运 — 进港 4 小时前。近距离的在起飞前
逾期会被处以罚款,而在此之前,货物根本无法移动。
如果查询停在「进港」,值得怀疑是这份清单。船已靠港,但舱单未被受理或内容不符,海关就不准卸货,后续环节无法进行。常见原因是品名过于笼统(如只写 "GENERAL CARGO")、重量与件数与实际不符、发货人或收货人信息缺失或有误。
个人无法直接处理。申报是船公司、航空公司与货运代理的职责,须向发货方或承办通关的公司提出核查。
舱单受理之后,接着是卸货申报,然后是入库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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